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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5日,河北黄骅市委组织部宣布:全市科级干部超过53岁,副科级干部超过52岁的全部提前离岗休养,同时提高三级工资。全市共有62名科级干部被列入这一名单,其中还包括两名“正值政法工作黄金年龄的”司法系统干部。相关被离岗的干部向记者反映,他们是“被提前离岗”,需在“自愿报告”上签字,不签就是违反组织纪律。(据《新京报》)

  截止笔者写稿之时,这条新闻在网易引来了88652人的评论,不同的人,根据不同的身份和心态,有不同的认识,而且表达得都群情激昂的。这些观点大至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第一类认为:一方面大呼杜绝吃空饷,一方面让提前离岗?离岗还连涨3级工资?实在有些不靠谱,这既是与国家相关退休政策作对,还浪费纳税人的钱财,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折腾;第二种观点认为:干部的年轻化,是非常重要的事情,老同志们要为年轻人让出机会,才能让更多年轻人创新性地完成新的改革任务,这种不成文的规定和办法,不是始于今年,也不只存在于黄骅市,完全不必要大惊小怪;第三种观点则认为:如果腾出的位置,是真正用于起用有为的年轻干部的话,倒也无可厚非。但就怕这种调整,只是一次利益格局的调整,62个正副科级的位子,应该是怎样一份稀缺的资源?就此前媒体报道出来的因官员选拔而出现的某些诡异现象,谁也不敢轻易说这种评论是用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还有一种观点,则认为是这次“被辞职”的官员们的心态不正常,对于某些“油水充足的职位”,就是再加十级工资也不会轻易松手,而相比于他们“退”的条件,许多普通职工是想都不敢想的。而他们在这样优厚的条件下,还说东道西,确实是人心不足……

  以上诸种观点,使这个舆情变得复杂和敏感。应该说,从言说者的主观角度来说,每一种观点都有其成立的理由,但又不完全站得住脚。中国的问题以及改革的复杂性,也就全在于此。如果站在不同的角度来看,这一件让62个大龄正副科级干部离岗,如果支持,大可以认为“这是一次不拘陈规的改革,一场破格推陈出新的创举”;而以反方向来看,则大可以认为这是“不讲规则不尊重法律的一次劳民伤财的妄动”。悲催的是,二者都是能言之成理的,只是看持哪一种说法的人“话份”更高,一语决定此事的最终性质。而在这种语境之下,法律和法规,无论是在命令的发起者一方,还是接受者一方,都没有成为最终起决定性作用的力量——从法律的角度,无论是“公务员法”还是国家相关的离退休规定,都没有确认“53”“52”这样不成文的“官员生死线”,更无从谈起无厘头的“连升三级”。而这样明显违反法律,甚至造成“吃空饷”事实的事情,居然就堂而皇之地通过了当地的“常委会”并形成了决议,一路顺利地成为必须执行到底决不能违反的“纪律”;而被去职的官员们,在明知法律相关规定,并且真心不愿意的前提下,却被“组织纪律”要求,在并不表达自己真实意愿的“自愿报告”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这么多干部,其中还有据说“正值政法工作黄金年龄的”司法系统干部,难道就没有一点法律概念?任由这个与法律和自身愿望自违背的“纪律”,就一马平川地从自己身上辗了过去。假如这件事情不是涉及到他们的前途和自身利益,而是涉及的是公共利益?这样的轻漫,又是怎么样一种行为?连自己的合法权益都不敢依法捍卫的人,你又怎么能指望着他们能做更符合公众利益的抗争?他们的被不正常去职,别人连哀其不幸都没有,只有恨其不争——活该!

  从这件事情可以看出,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当下某些地方离“依法行政”有多么远的距离。在某些地方,法治还是遥远的浮云,而人治才是真正的事实。而人治最可怕之处,就在于它常常借用“组织”和“纪律”的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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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颖

曾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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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作家。以评论、小说和杂文写作为主。曾在《南方周末》、《北京晚报》、《读者.原创》、《新京报》、《华商报》、《羊城晚报》、《南方人物周刊》等多家媒体开设专栏。其中“冒牌经典”和“民间记事”系列引起较大反响。主要作品:《阿Q后传》、《著名乞丐王大成 》、《 民间记事》、《大话伊妹儿》、《冒牌经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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