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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血病人代购药案:法律也应该有点悲悯

  慢粒白血病患者陆勇发现,印度仿制的某抗癌药可增加中国患者生存希望,且能使其每月省2万多元药费,遂帮助上千名病友购买这种药。但这种仿制药品并未获得国内药监部门的审批,属于“假药”。日前,陆勇因涉嫌销售假药罪被公诉,300余名病友联名为其求情。陆勇的故事,是活脱脱一个中国版的《达拉斯买家俱乐部》,为了活命,他像电影的主人公那样,通过在当时当地法律并不允许的方法使用药物,并维持了生命,进而帮助更多的人去买药,甚至将其做成了一个有地下产业样貌的救命链条。对此,网络和舆论争议是比较大的——有论者认为,这是弱势者被逼无奈之下的救命之举,不应该追究陆的刑事责任,这样会堵住他们自救的渠道;有论者则认为,既然使用并传播了国家法律不允许流入国内的药物,就应该受到相应的处理和制裁!有人从知识产权的角度,支持了这一观点,而有人则从悲悯的角度,提出“究竟资本的利润更重要还是患者们的生命尊严更重要”这一尖锐的问题——凭什么同样疗效的药,不同的渠道和产地,价格差异从200元到2万?处置陆勇的目的,究竟是保护知识产权,还是保护垄断利益?

  这是一个让人群情激昂并且永远无法找到共识的问题。从舆情的角度,医药管理部门应该出面澄清民众对以上问题的疑惑,让民众因疑惑得不到解答而产生的愤怒得到化解——在同类药之间,印度版的数百元,国产的数千元,和瑞士引进版的数万元之间,总有些需要让公众普及的知识性东西让大家学习学习。当然,这还不是这个问题的最关键部分,其实在整个代购事件中,需要更深入关注的,是被大众感受并反响热烈的进口药品虚高定价是怎么形成的,又需要怎么去解决?如果这个问题不弄明白,就去处置那些为救命而去涉险从非正常渠道进药的患者们,至少是不悲悯的,让人骂是“为保护某种利益的杀鸡儆猴”也并不冤枉。

  目前,国内许多地方,还没有将白血病等易把家庭拖垮的大病纳入大病统筹,这使得很多病人面临“保的病不患,患的病不保”的尴尬境地。陆勇及他的上千名病友从非正常渠道买药,难道不是一种呼救和呐喊吗?也许某些药品在能够被纳入医保范畴之后,才更能引起相关部门对其价格的真正重视。在这一点上,印度的有关部门做得不错——他们对某些民众用不起的外国进口药,推行药品强行仿制,这虽然引起了一些药企的愤怒,但为吃不起药的病人提供了低价药。这里面,我们能看到的不是违法,而是悲悯——那是在穷困和悲苦面前,正常人都应该具备的同情!当然,这样的做法是否伤及发明者的积极性进而阻碍医药事业的进步,也是一个问题。这也决定了,在利润和悲悯之间,找个平衡点,应该是包括药企和发明者以及医疗管理者共同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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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颖

曾颖

1190篇文章 2年前更新

专栏作家。以评论、小说和杂文写作为主。曾在《南方周末》、《北京晚报》、《读者.原创》、《新京报》、《华商报》、《羊城晚报》、《南方人物周刊》等多家媒体开设专栏。其中“冒牌经典”和“民间记事”系列引起较大反响。主要作品:《阿Q后传》、《著名乞丐王大成 》、《 民间记事》、《大话伊妹儿》、《冒牌经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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