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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洛杉矶波莫纳高等法院近日开庭审理一桩令人震惊的中国留学生绑架虐待案。绑架案被害者刘怡然(音译)当庭控诉中国留学生翟芸瑶、章鑫磊(音译)和杨雨涵(音译)等3名被告对她的残暴虐待行为,手段之凶残,令人发指。目前,翟芸瑶等人被控绑架、折磨等多项罪名,最高可能被判终身监禁。这一起远在美国的案件,令国内许多网友群情激昂,许多人认为,当下中国学校里层出不穷的凌虐事件,其残忍和令人发指的程度,远高于此,但却被以“保护未成年人”的理由,忽略甚至放任了。更令人奇怪的是,在未成年人的凌虐事件中,女孩子成为其中的主角,许多视频的主人公,施暴者和被施暴者,都是小女孩子。这些孩子在施虐的过程中,究竟是怎么想的呢?我曾经采访过这样的少女,和她面对面聊过一些话,她所说的话,对我们认识这个群体,并了解她们的心声和犯罪动机,也许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以下便是我写的一篇文字,发表于《读者.原创》杂志2015年第8期。
小蓓坐到我面前三分钟了,我都还没把她跟一个对同学施暴的恶女孩联系到一起,在来少管所之前,我心里塑造的她,应该是一个留着黄头发,喜欢斜着眼睛看人,至少还应该有一副随时都感到痒,不紧咬就不舒服的牙齿。
但事实上,她并非如此,发型自不必说了,到了这里都成了统一的三齐式短发,头盔一样扣在脑袋瓜上,但这并不妨碍她给人一种美好恬静的感觉,清澈透明且不怕与人直视的大眼睛,明洁得可以给牙膏和口香糖打广告的牙齿,还有那如同被美颜相机加过特技处理的皮肤与嘴唇,我相信,这一切都是天然的,虽然这里是以教育为主的地方,但不许带化妆品之类的强制措施,还是有的。
我很难把这样一个清纯美丽得如偶像剧女主角的孩子,与那一桩可怕的事联系起来——此前半个多月,她和几个同学一起,把邻班的一个女生挟持到一处荒弃的旧仓库,对她踢打了一个多小时,还用烟头烫了她的胸、烧了她的头发,用手机拍了视频,发到网上。
这件事的影响很大也很恶劣,当时,我作为一个社会新闻工作者,很希望能了解这件事的成因,甚至还有希望能与社会各界人士一起探讨应对措施的野心。于是顶着领导认为此事“是为本市抹黑”的阻拦,通过私人关系找到少管所,少管所的同志也觉得是一件有意义的事,于是安排了这次采访。
上午,我和小蓓聊了三个多小时,我们仿佛是在聊着别人的事情,这个十四岁的少女对人间的很多事情的不在乎感,让我感到震惊。我从她与别的同龄孩子并无二致的外貌中,发现了完全不一样的东西,那就是近乎冷漠的淡然,无论说起亲人、前途、友谊一律以一种略带嘲弄的腔调应对着。我相信,她把我也当成了来劝她“改恶从善”的卖劝世文者。而在她们的词典里,这种以“我是为你好”为前缀的说词,都是值得厌恶的。在他们的成长过程中,这样的话背后带着的,就是不让她们干这样那样令她们愉快的事情;或者就是干那样这样让她们不愉快的事情。而在她们看来,这就是不自由。
小蓓生活在一个单亲家庭里,母亲对父亲有一种化解不去的恨意,这种恨意,除了化为每天的唠叨之外,就变成对小蓓变本加厉的严格要求。她的母亲有一种几乎所有离异女人都有的“不输给前夫”的心态,不仅严酷地要求自己,也同样严酷地要求女儿,从她牙牙学语就开始对她进行各种超常规的训练,比那些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的虎妈有过之而无不及——因为除了她的同龄人之外,小蓓还有另一个竞争者,那就是她的爸爸。
小蓓的努力,与妈妈的愿望永远隔着一段“你还可以做得更好”的距离。小蓓坦陈,在所有话语中,她最厌恶和仇视的,便是这句话,它在轻易之间,就可以把自己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化为乌有。
艰难而没有成就感的学习,以及母亲夹杂着对父亲和对整个世界都略带恨意的唠叨,让小蓓也对世界产生了诸多不愉快的想象,而这些想象,一旦被遇到的哪怕一星点儿小事,就会无限放大成一种可怕的负面情绪。
小学六年因为在离家很近的地方读书,她完全在母亲的掌控下,没有机会发挥负面情绪带来的影响。而一到了初中,几乎就如孙悟空脱离了五指山,自然就天马行空了。在初中里,她凭着直觉与几个与她身世和心态相近的女孩子走得很近。她们像失散了多年的亲人那样,没事就粘在一起,抱团取暖,相互慰籍,爱相同的爱,恨相同的恨,像影视剧中那些“义结金兰”的小姐妹那样,同进共退,彼此照应。因为只有这样,她们才不觉得自己柔弱无助。
而那次打架,就是这一种情感的总表现。当时,她的一个小姐妹与被害者发生冲突,究竟是争论谁的偶像更帅还是别的小的不能再小的原因,对方骂这位小姐妹“拖油瓶、贱货”,小姐妹哭了。这种指着光头骂秃子的方式,在有意无意间激怒了小蓓,出于对小姐妹的“义气”,也出于对那句骂的恨,才有了之后的惊人之举。所有看似恶毒的打骂,在她们眼中,都是带着正义感的复仇,就像她们在影视剧中看到的那样。
正是因为这个原因,直到坐在少管所里与我这个采访者面对时,她还在为自己不是被学校“批评教育”,而是送到班房里来而耿耿于怀。直至我告诉她,她的行为,如果在美国,有可能判终身监禁时,她以一以贯之的嘲笑眼神看了我一眼,才闭嘴。
这篇报道终究没能见报。但那天的场景,那个午后阳光照进铁窗打在小蓓身后逼出的巨大的阴影,一直印在我心中,且越来越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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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是怎么样应对校园欺凌现象的?
校园欺凌(schoolbullying)是一个长期困扰各国的社会问题,一直无法得到有效解决。一些国家已经和正在实施一些措施,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解决。让我们看看他们是怎么做的。
美国
设立校园警察,法制化程度高
早在20世纪60年代,美国各州就建立了校园警察,大多数的大学或者学校,都会建立完备的校园警察机构,校园警察享有与真正的警察同样的权力,他们可以携带枪支并拘捕犯人。一些中小型的学校则会外聘一些经过专业训练的保安人员,而这些私家警卫人员也可以携带警棒和电击枪。美国的中小学严格遵守“不宽容(no tolerance)原则”。学生即使有些小的违法行为也会受到处罚。相关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严重犯罪的处罚力度也很大。美国绝大多数州也在现实中不断通过立法来加强对校园暴力行为的预防和惩罚,早在2000年到2002年,加州等15州就通过了禁止校园欺凌的法案。这些“反欺凌”法是为了保障学校安全、降低逃学率及减少校园暴力。它要求学校创建可以预防欺凌以及进行相应培训和执法的举措。违反者将被停学、开除以及受到民事罚款或刑事处罚,学校和学区也会面临大额民事赔偿金。
日本
“学警合作”,解决校园欺凌问题
2011年10月,日本滋贺县大津市一名初中2年级男生因不堪忍受校园欺凌,饮恨自杀,而就在这名男生遭到严重的校园欺凌时,学校却置之不管,最终导致惨剧发生。以此为教训,文部科学省决定强化学校与警方合作,共同解决校园欺凌问题。文部科学省推行此举措的目的是为了了解“学警合作”体制对解决欺凌问题可以达到怎样的成效。政府专门成立了检查小组,监督教育那些无事甚至纵容校园欺凌的教师,文部科学省还制定了防止校园暴力问题的指导方针。为了鼓励受到欺负的孩子不要一个人承担痛苦,还开通了24小时对话热线。
英国
国家层面优先关注反欺凌
英国中央政府教育与就业部(教育与技能部的前身)于1991-1994资助开展了谢菲尔德反欺凌计划,并发表了指南手册《别在沉默中容忍》。1998年颁布的《学校标准与框架法》的第六十一款就将制定反欺凌措施当作对中小学的法定要求。1999年起,英国政府就将欺凌问题当作中小学的优先关注的领域。1999年,英国首次在法律上规定中小学必须制定反校园欺凌的政策。2002年教育法要求中小学和地方教育当局确保青少年的福祉,而这其中涉及儿童的健康、安全和欺凌问题。2003年11月教育与技能部出版了《反欺凌行动宪章》,鼓励学校和学生签署。同年,教育标准局(OFSTED)发表了《欺凌:中学的有效行动》,提出了应对校园欺凌现象的指导性意见,包括发挥学生的参与、与家长密切配合、地方教育当局支持、加强师 资培训等多方面内容。到2003年,67%的中小学制定了专门针对欺凌的政策。2005年3 月,政府任命首位独立专员负责包括欺凌在内的青少年事务。2006年,英国展开了一项全国性的调查,,就校园欺凌问题提出解决的对策。2006-2007年度,英国政府投入140万英镑专项经费用于应对校园欺凌。此外,为了提高全社会对于校园欺凌危害性的认识,减少校园欺凌的发生,从2005年起,政府开始在每年的11月份举办全国性的反欺凌周活动,集中开展各种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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