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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佛山童工死亡最应该关注的是什么?


14岁的佛山“童工”王攀已去世半个月了,招聘使用王攀的至雅公司日前已向家属支付赔偿款15万元,佛山市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国务院发布的《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对企业处以罚款1万元。该局在发布会上称:“未有证据显示该公司存在超时加班问题”。

对此,舆论的反映一片哗然。有媒体质问“15万元赔偿能否换来一条年轻生命?” ,有评论感叹:“罚款一万元,是处罚还是挠痒痒?”还有论者质问:“凭工厂单方面一纸考勤表就推断没有超时,有关方面的调查是不是太简陋了一点?”

这些观点,都局部地探究和追问了事件的真相,但还是稍稍流于情绪化,而使得问题最实质的部位被忽视。目前,最急需关注的,其实不仅仅是这些问题,而应该是要查清楚,这件事情是偶发的特殊个案,还是具有普遍现象——还有没有类似的现象和隐患需要排查?有关部门的态度,不应仅仅是急于将这件事情“摆平”,而是杜绝更多的此类事件的发生。在这件事情上,我们的立法机关、执法部门、企业和家长,应该汲取哪些教训,并亡羊补牢?

从法律层面来看,包括《刑法》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法律条文,对禁止使用童工这件事情,态度是鲜明的,但在操作层面上,还是稍微软和轻了些,未形成“不可触碰”的高压线效应,使得一些企业心存侥幸。而且,法律对使用童工的企业的责任担当的权重,多于未成年人家庭的担当。而事实是,当下的一些童工,好多都是由自己的亲人送进工厂的,如死去的王攀,就是由其母亲介绍进入厂的。而法律对此的打击和处理力度,却明显偏弱。

从执法层面,事件的直管机关南海区人社局在事发后发布的通报引起媒体和公众强烈反弹的原因,抛开舆论天然同情弱者的特性,仅从通报的文字表述中,都能看出一些让人疑惑的地方。那家工厂“无底薪的绩效考核方式”是否合符法律?就值得专业人士们好好地向公众解释解释。王攀是否超时加班,完全可以用40天所获的4000多元工资,套用工厂“单价翻倍+总工资10%奖金+全勤奖30元”的公式进行还原,而有关部门给大家一纸考勤,未免太过于简陋?

至于工厂方面,则完全不必大道苦水,觉得自己“是给孩子了一个工作机会”结果成了冤大头——这位由母亲亲自送来,只工作了40天就出事的孩子所带来的“麻烦”,企业方面也完全可以理解成无妄之灾。但这种灾,其实是不守法和贪小便宜的必然结果,他们为之付出的代价区区十几万元代价,并不足以警示和教训更多心存侥幸者。

当下,经济形势和用工形势正处于严峻的状态,在人力稀缺和效益下滑的又重紧逼之下,某些企业经营者,肯定会在用工方面动歪脑筋,新一个童工潮甚至更恶劣的情况到来也未可知,因此,一定要在从执法和社会关注层面,将这条路给他们堵上。目前的当务之急,是查查是否还有像王攀那样,正处在危险中的童工?将他们解救出来。在这件事情上,执法机关不应该是锯箭杆式的点到为止,而应该是穷追猛打式的寻根问底。要让心存侥幸的雇主在使用童工这件事情上,不能、不敢、也不划算。只有这样,才能够让更多的未成年人,免受其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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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颖

曾颖

1190篇文章 2年前更新

专栏作家。以评论、小说和杂文写作为主。曾在《南方周末》、《北京晚报》、《读者.原创》、《新京报》、《华商报》、《羊城晚报》、《南方人物周刊》等多家媒体开设专栏。其中“冒牌经典”和“民间记事”系列引起较大反响。主要作品:《阿Q后传》、《著名乞丐王大成 》、《 民间记事》、《大话伊妹儿》、《冒牌经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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