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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1岁到18岁这几年时间里,我一共改了十次名字,以至于不同时段与我一起读书的同学,记忆中的我,名字完全不一样。
我最初的名字,叫林小兵,它来自于爸爸妈妈的理想,他们想生三个小孩,分别起名为“小红”“小小”“小兵”,凑成当时最时髦的“红小兵”。经过几年努力,他们终于心想事成地完成了心愿,生下了我们兄妹三人,而我和大哥,却心不甘情不愿地领受了“小红”和“小兵”,这哪是男孩和女孩的名字啊?只有二姐,对她的“小小”还算满意,在我和大哥受人嘲笑时,冲我们坏坏地笑。
本来,最理想的状态,是我和大哥把名字互换,他叫“小兵”,我叫“小红”,虽然没什么特色,但大致性别吻合,不会引来误会惊愕和嘲笑。但问题就在于,父母不敢把“红小兵”的排序改成“兵小红”,这事搞不好会招灾惹祸的。
这种尴尬一直持续到1977年我小学毕业,那时政治空气已相对轻松,读初中的哥哥已将名字改为“晓洪”,这样从字面上看相对要中性些,而我也趁机搭车,将名字改为“晓冰”,这是我第一次改名,基本还算正常节奏,当时我们班上叫“文革”“卫东”“红卫”的,都陆续有此动作。
跟着哥哥改的名字,只算是一次换汤不换药的修正,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我对那个名字的不满。一个人不喜欢甚至恨自己的名字,那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我在第一次尝试改名,并小小地跨过界试过一次之后,胆子就大了起来,我决定趁着父母不反对,颠覆性地改了一个好名字,让别人叫我或我自己在心中默念时,有一种美好的感觉。
于是,我有了第二个名字。
这个名字来自于当时刚刚解禁的黑白电影,电影的女主角,是一位名叫王丹凤的明星,她有着一双著名的丹凤眼,令许多人着迷,看她演的电影,我像所有十来岁的小女孩子一样,情不自禁地将自己也代入了进去,我甚至认为自己的眼睛,也像王丹凤的眼睛,只是可惜没有另一双眼睛来发现,于是,决定用另一种方式,来提醒大家,而这种方式,就是改名字。我的第三个名字,叫林丹凤。
但是,这名字带来的快感远远少于它带给我的麻烦。从到派出所改名字,那个中年警察用怪怪的语气复述这两个字开始,人们就像商量好似的,都用近似的情绪,面对我这个新名字,仿佛担忧“丹凤”这两个字,如一顶重达几百公斤的金冠,放在我小小的脑袋上,会产生什么样严重的后果。而这种担忧里,分明还有最最恶毒的怜悯,言外之意,跳不出那三个字:你也配?
这种感觉虽让人很不舒服,但并没阻挡我改名字的步伐。我从人们不认可的表情里,读出的不是大家对我生硬模仿改名这个行为的否定,而是觉得大家不认可这个名字的原因,是因为这个名字太老气,还不够时髦和洋气。于是,又搜肠刮肚,找到了另一个名字,就是当时最热门的电影《小花》里的刘晓庆,在那部电影里,新鲜出镜的几个演员,后来都成了大明星,而其中尤以刘晓庆因一段极其煽情的用血淋淋的膝盖跪着抬担架爬石阶的镜头,再配上“妹妹找哥泪花流”之类在当时非常新鲜的抒情音乐,顿时把刚从八个样板戏和渐渐解禁的几部黑白片里苏醒的观众们,带向了一种嗨的感觉里。大家情绪热烈地喜欢上这部片子,并将其中最显眼的刘晓庆视为偶像。而在这种情绪里,全国不知道有多少小女孩子改名叫“晓庆”,而我,成为其中的一个。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陷入到一种狂热的想象中,认为拥有什么样的名字,就会成为什么样的人。这种感觉,与认为买下多少书就等于拥有多少知识,或给萝卜贴上一个标签它就变成了梨一般不靠谱。但十二三岁的人的想法,没有人能琢磨,特别是她还是一个相信童话和梦,但对现实却又有浅显而跃跃欲试愿望的小女孩子。
晓庆这个名字叫了一段时间,香港电视剧开始流入内地,那些现在回想起来制作粗糙的剧集,在当时却因为形式感的特别,再加之其中许多可人儿的精彩演绎,而让我们欢喜雀跃。与霍元甲、许文强等青春偶像一起进入我们眼中的,还有米雪、赵雅芝、汪明荃、翁美玲等港台女星,由此引发的连锁反应,不说你也该懂的——我渐渐对人们已渐认可的“晓庆”这个名字,产生了不满足感,我觉得,应该改一个更“港”的名字,就像当年很多年轻人干过的那样,“港”是一种风向和标准。
该改个什么“港”名呢?林雪?不港,还和班上另一个叫雪的胖妞撞名,不要!“雅芝”如何?她居然最终没有和许文强结婚,不好!“明荃”怎么样?字面意思还可以,但念起来读音跟我二叔的名字一样,还是算了吧!
历经周折,我选了“美玲”,因为这个名字有女孩子最喜欢的“美”,而且“玲”还有音乐感。最重要的,是她演的黄蓉,既调皮、又聪明伶俐,最最重要的是她和她的靖哥哥终成眷属,终成神雕大侠,结局美满。
从以上选择的心路中可以看出,我不太清晰的头脑,对名字的选择标准和逻辑是混乱和随机的,但目标和方向却非常明确——我十分偏执而病态地认为,名字可以帮助我成为自己想要成为的那个人。
在这样的心态支使下,我还在被张海迪事迹感动之后,动念将名字改为“学迪”,或在中国女排获得世界冠军时,将名字改为“超平”,意指希望能“超越郎平”。这些名字,比之于前面那些硬梆梆抄来的名字,有一定的升华,至少让人觉得不是简单的模仿,而更觉得像是一种决心和一个心愿,这种宣示作用,表明我自己虽然跌跌撞撞,但终究是在向前,虽然这种“向前”,还有太大的幼稚和不稳定成分。
在我17岁那年,我迎来了一场懵懵懂懂的初恋,与其说是恋,倒莫如说是一场莫名的单相思。一位姓邱的同学,如同箭靶一样,吸引了很多女孩的好感,而我投去的是最多的,被反弹回来的也最多。因爱或嫉而生出的恨意,让我咬牙将名字改为“忘秋”,这个举动跟现在某些傻妞们把恋人的名字纹到肚脐上一样的愚蠢,除了证明自己是白痴之外,便再没有别的用处。这一次短暂的改名,在冲动结束之后,便告完结,我甚至都没好意思向人们公布,更不用说到派出所去面对户籍民警那戏谑的笑问:“小妹妹,这次你又准备叫什么?”
我的改名,几乎就是青春的一个象征,那种如同不知方向的风一般的思绪,忽东忽西忽左忽右,所指向的,却是我并不太明确但却努力想让它明确的一个个愿望。而这些愿望,因当时对世界和事物的认知局限,以及稚拙的心绪与冲动的激情相混杂,而显现出一种怪异来。那是一段人生历史,难以从生命的年轮中抹去。
我最终定稿的名字“勤”,来自于高考最后一年,那是我对自己的期许,也是对自己人生尘埃落定的认定。
故事提供者:林勤(医生)
讲述背景:和青春期的儿子聊天,无意中说起青春时期最难忘的事情,儿子问:“妈妈,你能不能用一句话概括自己的青春特征?”于是就有了这段讲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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