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弼士是小学三年级那个暑假从我生命中匆匆闪过的一个孩子,他本名叫什么,我至今也不清楚。他的这个绰号,来自于一本没有封面的小人书,里面有一个个头并不高但肚子却异常大的人,喜欢穿件黑色的礼服,看起来像一只体重超标的燕子,叫洋弼士,我觉得跟我面前这个小伙伴有点相似,只是这家伙一副土得掉渣的样子,于是就叫他土弼士,为了念准这个读音,我还专门查了字典。
土弼士并不在意别人怎么叫他。他没有某些弱者惯常的被迫害心态,一听别人叫绰号,就如同屁股上涂了辣椒的猫一般的炸毛,认为别人辱了他,更不会像阿Q忌讳癞秃光那样,忌讳土,他觉土是好东西,什么种子埋进去,都会发芽吐绿长出果实来。
土弼士的爸爸是钢筋工,每天一大早出门,到晚上才回来。他们那间九平方米的小屋,便成了小孩子的世界,这与没有猫的老鼠世界没什么区别,几乎半条街的小毛头孩子,都挤进这间小屋子,能吃的不能吃的,能玩的不能玩的,都拿出来吃拿出来玩。为此,土弼士的脸上和屁股上,没有少添伤痕。但他的记性,却比金鱼好不了哪去,头天晚上挨了揍,第二天又把小老鼠们放了进去大闹天宫。
守门的陈爷爷看不下去了,老脸一抹扮起了张飞,把所有外来的孩子挡到门外。我因为是建筑公司家属,不在被挡行列,这使得土弼士和我,有了单独在一起的时间,这时我才知道,他其实也是不喜欢太多人的,但想着人家都是城里人,愿意给面子到你家里玩,怎么好往外赶啊?请都请不来呢!在他的头脑里,城里人和乡下人的概念是非常明确的,而且前者总是无限高于后者的。这种意识,是他爸爸给他种下的。爸爸在城里,卑微且不被待见,但一回到乡下那个小院子里,便是王。他的每一句话,都如铁做的令牌,叮叮当当砸出来,是不容任何辩解和违拗的。
爸爸不喜欢回乡下的,即使他每次回去,都是妈妈为他洗脚,还尽着把平时舍不得拿出来吃的东西吃完,但他还是不喜欢。那个经妻子努力撺掇才不至于散架的破败的家,孩子们那几张排在一起比筲箕还宽需要食物去填充的嘴,都是令他恐惧和想逃离的。这是土弼士从小没有被父亲抱过的原因。父亲对他的态度,进一步强化了他对城里人的敬惧感。这也是与我这个“城里人”的友谊令他开心的原因。殊不知,我和他完全一样,都是人嫌狗弃的穷家孩子,而且还有天不怕地不怕的顽皮。
为了不招惹他的父亲,我们不再呆在宿舍闯祸,而是跑到木料场,在山一样的木垛之间,找到一个山洞一样的掣隙,可以容下我们两人,和我们的宝物——我的火柴枪,他的弹弓,这些都是大人们不许我们玩的。我们躲在木头缝里,自顾自地玩得呼尔嗨哟,才不管圆木是否会滚动,会不会把我们压成相片。
人在一起呆久了,也会有些小小的摩擦 和磕碰,像牙齿与舌头。我和土弼士也不例外。大多数时间,土弼士都是克制和隐忍的,好像让着我是天经地义的,虽然论年龄他比我还小半岁,但他觉得退让就是他的义务。每一次稍有对抗和抵触的苗头,他都会主动闪开。他要避开任何形式的对抗与争斗,因为他能拿出的武器,总是让他气短和心虚,就像一个小国,永远在强国面前说热爱和平。
当然,他也不是没有抗争过,和我暗暗搞过几次军备竞赛,他拿出珍藏已久的小人书,我很快拿出比他更新而且有封面不缺页的相同版本;他拿出玻璃球,表面模糊且色彩杂乱,被我青一色的金瓜蛋子给比了下去;他拿出纸烟盒,最王牌的不过是一张“大前门”,而我光是“大中华”就有两张;他的王牌武器弹弓,也被我的钢丝枪轻轻地就镇压了。
现在回想起来,这种较劲很无聊,也很悲伤——在上世纪70年代中期,即使同为穷人家的孩子,一个城里孩子能拿出的东西,也是乡下孩子没法比的,这并不能说明前者有多了不起。但遗憾的是,那个时候的我并不懂这个道理。
然而,有些所谓胜利,除了让你失去朋友,便再无别的意义。当土弼士意识到与我在一起只能让自己感到自己处处不如,而徒生烦恼时,他开始回避我,总是以各种一戳就破的借口,推辞我送给他的东西,眼神闪烁地找出许多理由,说我们不能一起玩,像多年以后《白鹿原》里黑娃拒绝兆鹏送他冰糖的场景。
在他拒绝的所有理由中,提得最多的,是治病,这是他进城来的主要目的,是他妈妈跪求了半天的结果。但父亲对此并不热心,在他看来,孩子的肚子比别人大一点,完全是因为他的饭量巨大引起的,当然,如果有药能把这治一治,也未尝不是好事,但前提是不费太多钱。
基于这个原则,孩子带进城,但没去费钱费事的县医院,而是带到不花钱的公司医务室,这里除了酒精蓝药水和一些感冒止疼药,便再无别的东西。但值得庆幸的是,这里有一个从大医院下放来改造的周爷爷,周爷爷看土弼士大得有些发亮的肚子,有些可怜,就自己动手配草药治他。他说,这孩子的病,一是缺营养,二是可能有血吸虫。
于是,采草药成为土弼士疏远我的最好理由。那段日子,只要我去找他,他就会不自在地拎起小竹篓和铲子,做出很忙的样子。我就只好默默站到一旁,看他踽踽的背影,消融进疯长的野草丛中。
我本可以有许多选项,与别的小伙伴们玩各种游戏,但却被土弼士那落寞的背影牵着,如惦记着楼上落下第二只靴子的人那样,把注意力都放在他的动态上。我有时努力克制自己,不去想那家伙,但努力的结果,比不努力更糟,每一次努力不想,其实是加强了对对方的关注。
那些日子,土弼士在野外按周爷爷的指点,采了很多草药,再加上周爷爷悄悄给他的中药,用一个搪瓷盅,熬得整个宿舍楼的过道里,都有一股淡淡的香味,仿佛整个春天都被按进了那小小的盅里,被炉火一熬,散发出集纳了百花与百草的香甜与青涩,让人忍不住想尝一口。
我向土弼士表达了这个愿望,他迟疑了片刻,用勺子舀了药水,用力吹了吹,喂到我嘴里。随着那略有些酸和苦的液体从我唇齿间暖暖地浸下,一路热热地滑入肚中,我们俩心中的小小芥蒂,也在会心一笑中,烟消云散。从那一天起,乃至在我漫长的后半生里,我没再起过要与谁比较的意思,无论比我强的,还是比我弱的。
有人说,人一生遇到什么人,都是注定的,他们都是来让你明白某个道理的。十岁那年我遇到的土弼士,也许就是这么一个注定,他让我未来的人生,少了许多的浮躁和浅薄,使我的人生笑料少了至关重要的一个章节,我的生命元素中,从此多了些悲悯。
土弼士后来怎么样?他的病如何?是否和我一样也考上初中,我都无从知晓。我曾经想问他父亲,但一看他终年没有晴朗过的脸色,就吓退了。再后来,他的爸爸就不知道去了哪里,据说是到南方去打工去了,他终于有一个名正言顺的理由,逃向了他所认为的自由。
周爷爷偶尔会问我,一脸的关切和焦虑,他说:“那孩子应该补充些营养,可是家里太穷,我让他抓些小麻雀来炖汤,他只是口头答应,但从来没见有办过。对他来说,掏个鸟窝抓几只小鸟,本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土弼士是一个抓鸟的高手,这一点,我是知道的,他像一只灵巧的猫儿,穿越于瓦檐和望棚之间,眼神一盯住,小鸟仿佛都不飞了。他从屋顶下来,左手右手及至扎着的裤腰里,都会装几只小鸟,叽叽喳喳,好不热闹。
那是他惟一胜过我的一次,在我生病的时候,送了我一盅鲜美的鸟肉汤。我承认,我家里,拿不出这样的东西和他比。
那是他在城里惟一一次抓鸟,为了生病的我,也为了小小的一个胜利感。后来,他就没再抓过鸟。他说:“妈妈说,如果抓的是小鸟,它妈妈会伤心的。如果抓的是妈妈,那它的孩子们就完了……”
这话我当然不能给周爷爷说,只是像知道近况一样,装作老练地告诉他:“他很好,还一直熬你的药呢……”
每当这个时候,周爷爷就会点头笑笑,但眼里却闪着掩饰不去的泪光。
那年暑假之后的好多年,建筑公司木材垛的缝隙里,长出了许多色彩斑斓的小花。
那是闹别扭的那些日子,土弼士撒的格桑花种子,每一朵里都有一个他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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