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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一个女大学生与室友一起出去玩,几小时之内换了三处地方喝酒,最终很玄疑地落入江中淹死。此案最终的结论是什么样子的,还在等进一步的新闻。我的一位朋友悄悄说:“这件事情,绝对没有那么简单。”之后,她给我讲了一个令人毛发倒竖的故事:
 
在认识金花之前,我不知道世界上有一种友谊是有毒的,它宛如外观花哨的毒蘑菇,在鲜艳的外衣下包裹着的,却是足以致命的东西。它使我在长达半生的时间里,将“友谊”这个词划入另册,心怀担忧和恐惧。
 
金花转入我们班,是高中二年级的事。那一年我16岁,像所有同龄的女孩子一样,简单而纯粹,一双没被污染过的眼睛里,看到的都是明媚而阳光的一面。就像一只放养在没有天敌的花园中的兔子,对世界没有基本的机心和防范,总相信这个世界只有暖洋洋的太阳和甜滋滋的风,没有阴雨闪电,更没有大灰狼……
 
金花最初就是以阳光的形象进入我和同学们生活的。她五官漂亮,身材很好,头发令人舒服的柔顺,脸上和嘴唇上,总有令人愉悦的红晕,和她交往之后才知道,这一切都不是平白无故生长出来的,而是经过精心而细致的捣腾——头发的柔顺,是烫出来的,而腮和唇的红晕,是化妆化出来的。这些,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的内陆城市,绝对是新潮而前卫的。当时,主流的审美趣味,还停留在烫大波浪涂血盆大口,这些东西如果带进学校,会死人的。
 
金花以低调的奢华,轻易打破了严禁烫头和化妆的校规。她说她的发型和口红,都是香港最流行的,她是在深圳玩时体验到的,这才叫洋气,不象内地的艳丽和重口味,整个一个“俗”。她没说的是,她之所以在原学校混不下去的原因,也与这次“不俗”的旅行有关,与她一起去的,是一个和她父亲年龄相仿的男人,这当然是很久很久之后我们才知道的。
 
金花不仅好看,而且大方。她总能从书包里拿出令我们尖叫和唏嘘的东西,要么是一盒原装的港台歌星的录音带,要么是飞机上吃的口香糖,要么是一瓶进口香水或发夹,这些都是我们用钱都买不到的东西,而她,总是在我们惊呼和赞叹之后,分送给我们,让我们对她,像对圣诞老公公一样既崇拜又亲切。在很短的时间里,全班的女生将她奉为偶像,不知不觉地对她进行膜拜和效仿。
 
在所有女生中,她对我最好,其她几个长相还算漂亮的女生,也跟她关系不错。最初,我天真地以为,这是物以类聚的原因,漂亮女孩子喜欢跟漂亮女孩子一起玩,这很正常。这样的友谊,受人嫉妒,也很正常。但事实的真相,却并非如此。
 
母亲看到我书包里莫名增加了许多新鲜玩意儿,询问我是不是收了别的男生送的东西?她一再叮咛,千万不要收异性的东西,以免产生不必要的后患。因为金花不是男生,我对她的叮嘱和担忧都不以为然,甚至认为她的担心和忧虑,都是杞人忧天。最初问时,还会勉强敷衍两句,最后问得多了,就沉默不理,或干脆不耐烦地吼出一句:是朋友送的,人家是女的!你该放心了吧?
 
母亲听了,不仅不放心,还不无焦虑地说:“朋友?朋友如果整起人来,更凶猛!”
 
我对她如此看待朋友和友谊而感到不可思议,认为她把世界看得太昏暗和绝望了!而她则对我把世道和人心看得太美好太简单而忧心忡忡。在权衡再三之后,她给我讲了一个久远的真实故事,故事主人公陶姨是她的一个朋友,那时刚参加工作,相貌出众人也开朗可爱,她和另一个女孩关系很好,她们吃住在一起,出入都一道,如胶似漆,关系很好。但她不知道,那个女孩为了讨好厂领导,而承诺帮他接近她,屡次撮合不成之后,在一个月黑风高之夜,她悄悄打开房门,把领导换了进去……
 
后来她怀孕了,不得已嫁给了比自己大十几岁的领导,不开心不幸福地过了大半辈子。
 
母亲这个故事,使我寒毛倒竖了很久。但我依然觉得,这极可能是她为了不让我与金花交往影响学业而编出的恐怖故事。我不相信这种只有小说中才有的情节,会被我碰到。而且,用别人的失败友谊故事来否定自己的友谊,本身就是一件荒唐的事。
 
在我接受的教育中,“友谊”这个词,是毫不令人怀疑的褒义词,它代表着人间至美至纯的情感之一,无论童话还是课本还是同学之间的留言,无一不是表现它积极和美好的一面。在这些教育里,惟一没有的便是“交友不慎”这个概念。而多年以后我看过的一条新闻显示,在走向堕落和犯罪道路的少女中,80%是因为误交了坏朋友,而其中最具欺骗性和杀伤力的,都是同性。
 
金花一如既往的大方,一如既往的向我们展示一个新奇而陌生的世界。那个世界充满了各种奇异的诱惑,加上她豪爽而富有感染力的渲染,使得我们对她的信任和“友谊”这个词的好感,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她对我们,也像大姐一样的呵护与贴心,不仅在物质上给我们提供各种新鲜玩意儿;还给我们各种让我们脸红耳热的书籍;在我们被别人欺负时,为我们出头;在父母不理解我们时,听我们倾诉,并陪我们一起叹息和伤感。在这一系列的交流中,我们的价值观与喜怒哀乐,渐渐与她同步。在她半调笑半认真的鼓励中,我偷偷喝了第一杯酒;在她戏谑的“敢不敢”责问中,第一次抽烟;我们在“友谊”的旗号下,与她保持着各种各样的一致,在这种潜移默化中,我们对自己越过的各种学生不能逾越的各种底线都浑然不觉。
 
在金花的带动下,我们学会了跳舞;学会了和跑来摸我们腰的男生嬉笑打闹;我们学会了跟各种陌生异性一起吃饭喝酒;学会了对异性送来的各种东西安之若泰,甚至主动暗示他们去给我们买想要的东西……
 
金花说,这是女人的魅力。但事实上,这并不是什么魅力,而是一只只伸向无知鱼儿们的诱饵。当鱼儿把这些鲜美的东西吞进肚里时,才知道那里面装着什么?
 
我看清鱼饵的本质,是在与金花交往了半年之后的事。那天,她带着我和另一个叫小敏的同学一起去一家重型机械厂的男工宿舍,说那里在进行一个好玩的聚会。我们走进那幢红砖筒子楼五楼最偏僻的一间寝室,里面已经有四个衣装怪异的青年正在喝酒。我感觉氛围不对,想走。金花问:“敢不敢坐下喝一杯?”这话激得我和小敏都坐下了,大家开始喝酒。起初喝酒还算正常,但不久,碰杯成了抓手,猜拳变成了袭胸。几个回合之后,四个青年瞪着血红的眼睛,向我和小敏扑过来。金花在一旁安慰我们:迟早有这么一回事,你们会喜欢的!
 
我被他们抓住双手,完全没能力反抗,只感觉无数双手在我身上抓扯着,我只感觉昏黄的电灯,就像魔鬼邪恶的眼睛在空中疯狂的旋转……
 
小敏的劲比我大,她挣脱了,窜上阳台,大喊救命。金花和两个青年拼命拖她,抓扯中,不知是失足还是故意,小敏从阳台上坠下楼去。
 
小敏付出腰椎骨折的代价,救下了无力反抗的我。而我,用一辈子的屈辱和噩梦,认清了金花的友谊,在公安局,她交代,她是收了别人的钱,领几个女孩来玩。此前,她已这么干过几次。她因此在少管所呆了三年,出来之后没多久,她带着几个男女,喝得很醉地出去玩,死于一场车祸,成为另一条社会新闻的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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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颖

曾颖

1190篇文章 2年前更新

专栏作家。以评论、小说和杂文写作为主。曾在《南方周末》、《北京晚报》、《读者.原创》、《新京报》、《华商报》、《羊城晚报》、《南方人物周刊》等多家媒体开设专栏。其中“冒牌经典”和“民间记事”系列引起较大反响。主要作品:《阿Q后传》、《著名乞丐王大成 》、《 民间记事》、《大话伊妹儿》、《冒牌经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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