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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信力是媒体的生命!这句话没有谁会反对。但真正将它当成一回事的,又有多少?
对信息的管理,历来有两种观点完全不同的声音:一种认为,信息不加甄别地自由流动,容易引发思想混乱,并导致社会的不稳定,甚至造成灾难性的后果。而另一种观点则认为:信息的自由流动,有助于让民众掌握更全面的信息和资讯,并促使他们的理性判断能力的提升,而公众的理性思考能力的提升,是一个社会稳定的重要内因。另外,对信息的甄别,很容易引发真理判别权和解释权的垄断,不利于社会的思想解放和信息传播的自净功能。
两种观点都能举出足够的事例来证明自己说法的正确性和对方说法的荒谬与危险性。而作为信息发布与管理的一方,有关部门及媒体似乎更倾向于信奉前者,因为这符合他们所一直运用的宣传规则,而宣传规则与传媒规律,在某些关键部位有着巨大的区别,虽然二者从表象上看有着一些相似之处,都是使用文字、声音和画面进行传播,其媒介也大至可以分为报刊、广播、电视甚至网站等形态。
二者的差异,就在一个本应该在小学阶段就明确的常识,那就是观点与事实的差异。观点是带有主观色彩和价值判断的一种情绪表达,而事实却是事物的客观呈现。
比如,说一杯水太冷或太热,是观点。说一杯水70度,便是事实。觉得太冷或者太热,只能由饮者自己去判断了。
传媒的属性,更应该倾向于尊重基本事实要件的物理特性,即事实本身。虽然,纯客观的信息传播是不存在的,因为任何信息经旁观者的转述之后,都很难再不含杂质地保持其纯客观性,就如同水在井中,人们是用水桶还是抽水机或吸管吸它出来,已有了主观性很强的差异。但这种传播,必须坚守的底线,是不在抽水的过程中,人为掺入别的色素或添加物。
而宣传,则是带有明确目的性和情感偏好的一种传播,是观点。这种传播的特性,是必须让受众相信自己所宣扬的东西,而运用的手段,就是加大有利于自己的信息,而削弱甚至消灭不利于自己的信息。如果某条信息对自己不利,则更是无视或甚至一封了之。
这种状况,在传统媒体上已形成了非常纯熟的运作模式和利益圈层,也行之有效地运行了多年。虽然很多人对其颇有烦言甚至一笑嗤之,但远没有达到新媒体时代人们对其的厌恶与失望。试想想,在人人手中有智能手机,个个都在玩微博和微信甚至微视的现状之下,大街上出现任何风吹草动,马上就会形成一个个转发狂潮。而当大家都清楚大街上有个疯子狂砍人,想听听有关方面的权威说法和解释时,传统媒体却像什么事也没有发生地在报道消防队员勇救下不了树的小猫。满屏都在担忧新冠病毒时,你却在策划丢下一万元就跑。就像段子里讲的,花果山发生洪灾,究竟死了多少猴,你打死不说,只说猴子的情绪很稳定,视众人的智商和关注需求为无物,谁肯信你?
这似乎也成为某类灾难性新闻的一种暗寓和宿命——有些事情,几乎就是亲眼看到发生的,但媒体上却视而不见。大家如何看你那掉了一地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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