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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个故事:叶疯子和卖葫芦丝的男人
没人知道卖葫芦丝那个男人姓啥叫啥,也没人记得他什么时候住进“春天花园”,人们甚至不记得他最近一次说话是在什么时候。这里的人们,都像蚂蚁一样悄无声息地忙着自己的生计,没有哪只蚂蚁有兴趣关注另一只蚂蚁在干什么想什么说什么?即使有,也没空闲时间。
人们对他的印象一直是以声音的形式存在的。他出现之前,总是伴有一段清宁而悠扬的音乐,即使在夏天的正午,听起来都让人有一股凉舒舒的感觉。
这声音来自他手中的葫芦丝,这是他家乡的一种乐器,一截竹管子套个葫芦,葫芦上开着几个孔,演奏时,手按在孔上,嘴对着竹管,技术好的人,不费力气便能吹出淳厚而悠扬的音乐;技术差的,则吹得像久杀不死的鹅在做最后挣扎。
在卖葫芦丝那个人到来之前,“春天花园”里的人们对此是闻所未闻的,这并不妨碍他们卖甘蔗刷皮鞋捡垃圾的生计。当他们第一次听到围墙外由远及近又由近及远的葫芦丝音乐时,多数人对此是没有感觉的,只有几个小孩子,以为是卖糖葫芦的换了新的吆喝方式,趴在身子从砖洞里往外看,只可惜他们看到的除了腿、还是腿。
但这音乐却被叶疯子听见了。叶疯子早年当知青时听过葫芦丝,不仅听过,而且他的某段记忆,还与这玩意儿有着很深的渊源。因此,当那段音乐远远的在围墙外响起时,他浑浊得如同两口脓痰的眼睛突然闪出异样的光彩来。那音乐,在庞杂纷繁的市声中,犹如大瀑布前的一股涓涓细流,被逼仄、挤压,但决没有被抵消。
叶疯子疯了一般冲出门去,音乐已远,外面的世界像一团隔着毛玻璃的肥皂泡,灰蒙蒙乱糟糟一片。
叶疯子不甘心,循着音乐追出去,终于在一处小广场追到了那个人。他的眼睛不好,只看到一个红色的葫芦丝在阳光下反射着朦胧的光。
后来,卖葫芦丝那个人就来到了“春天花园”。叶疯子找到他那天,他正在为晚上到哪去睡而发愁,已有三天没卖出一个葫芦丝了,人们要么嫌麻烦学不会,要么嫌做工粗糙,摆在家里不好看。眼瞅着连5元钱一晚的家庭旅馆也住不起了,哪知道叶疯子如及时雨般在他想睡觉时送来了枕头。
叶疯子是“春天花园”里惟一一个有本地户口的人,这是众人把他叫做疯子的最重要一个原因。他在本市曾经有过一套房子一个妻子和一个儿子,但这一切都被他疯没了。房子打麻将输了,妻子和他离了,儿子以有他这个爸爸为耻,根本不理他。但好在他有一份稳定的退休工资,虽不多,每个月准时打到他帐户上,这使他成为“春天花园”里最值得羡慕的人。
叶疯子买来卤鹅和花生米,从床下拎出半塑料桶烧酒拧开盖狠劲闻了闻,然后倒了一大碗,说:碗不够,咱俩轮着喝吧!我下乡那阵就是这样,十几个人围着火堆喝转转酒,几圈下来,十几斤酒就喝完了,奶奶的!那可叫一个痛快!
卖葫芦丝那个人笑了笑说:我们那里也是这样,大叔你当年是在哪下乡的?
云昌县
那儿离我家乡不远,就隔一条河。
河……那河该叫花水河吧?
对,花水河!
叶疯子仰脖喝下大口酒,就不再言语了。
卖葫芦丝的男人见他提起花水河就像提起死去的亲人,也不再言语。言语本来也不是他所擅长的,于是就拿起葫芦丝,轻轻地吹了起来。
一首舒缓的乐曲,不!应该是一江静谧的清水缓缓地在夜色之中淌了起来,水里银片般闪着千千万万片月亮,溯水往上看,一轮圆月高挂在天上,月亮里,芭蕉树像古装的美女在舞动裙裾。
叶疯子已经很多年没有看到过如此清晰的图像了。自从10年前查出糖尿病以来,他眼里的世界就罩上一层越来越沉重的白纱,所有的东西都灰蒙蒙一片。
但此刻,他分明看到,而且看得很清晰。所有的景物,都像刚洗出来的照片一样清花亮色,而不像平日他所看到的像浸过水的老照片。他甚至闻得见岸边石头上的苔藓和石缝里花和草夹杂着的一丝丝香气。
接下来,他看到了几十年来一直努力想看清而始终无法看清的画面:一个美丽的少女头顶着自己的衣裙,缓缓地从水中走出来,当她临近岸边时,一点点地将衣裙放下来,把江水退去露出的身体一点点掩盖起来。而就是缓慢交接的那一瞬间,火石电光般漏出湿漉漉泛着水光的肌肤……
这是叶疯子记忆中最美好的画面。他这辈子见过的女人身体可谓多矣,除开黄色录像不算,光是花茶铺里的女人,也应该不少于一百个,有老有小、有高有矮、有胖有瘦、有白有黑。其中也不乏让他看了之后惦记三五天的,但像花水河边那惊艳的一幕,却是令他惦记一生的。他觉得自己后半生的不快乐,以及被众人认为疯的种种举动,莫不与此相关。
事后多年,叶疯子觉得自己这辈子仅有的不多的活得像个人的,便是那一段日子。他不知道一向在同伴们眼中窝囊和受冷落的他,竟会莫名的被那个可爱的女子看上。为了弄清这个答案,他不只问过一次,对方只是笑笑,或含羞地递过来一只剥开的香蕉,或轻轻抚抚他的头发,或用舌头轻轻舔舔他的眼皮,就是不言语。
那段日子,他们在花水河的月光里游泳,在芭蕉树林里追逐,在高高的树屋里相拥亲吻,在看得见月亮和荧火虫的小石桥上疯狂做爱。在那段时间,他俩从生疏到熟络,从笨拙到灵巧,彼此用最意想不到的方式,让对方的身体和心灵得到欢娱。
这一切几乎是超越常识的。叶疯子不只向一个人讲过这段经历,但人们都说是他想女人想久了憋出来的疯话,因为他所讲的那个时代,大伙白天忙劳动晚上忙政治学习,每天被各式各样的运动运动得连做梦的力气都没有。他所说的那些事,甭说做,就是想想,都可能成为下次运动的主力队员,被众人的拳头和语言打得遍体鳞伤。
在葫芦丝的演奏中,叶疯子又一次向一个陌生人讲起了这段已被他千万次讲起过的疯话。在他的记忆里,他和那个美丽乡下女子的每一段交往情节,都衬着这样一段若有若无若隐若现的音乐,像个美丽而调皮的小孩子,总是不远不近地逗着你,让你甩不开,又靠不近。
在音乐中,叶疯子又一次讲完了他的爱情故事,也又一次落下两行浑浊的泪。他说:都说这故事是我编出来的疯话,你信吗?
不信,我觉得是真事,和我的……一样。
你也……
我和我的妻子也是这样的,我们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至少几年前是这样的……
那后来呢?
后来,村子里的人们都进城打工挣了钱回家盖楼房,买了电视机摩托车。我说,咱们家也应该有这些。妻说,没这些我们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快乐。她说的不是没道理,我们俩在家,种几亩地,养一个小孩,虽然生活不富裕,倒还是安定平和。我喜欢那样的日子,每天,一起下田干活,一起回家做饭,在小竹楼上喝杯米酒,或到花水河里游泳。我喜欢看着她慢慢走入水中,轻轻撩起裙子,一点点地举过头顶。在水和衣服交接的间隙中透出那一段美得让人牙痒的肌肤。无论在夕阳还是月光下,都那么摄人心魄。这时,我就会吹起葫芦丝,让她在音乐中缓缓地游动,像幸福的鱼……
那……后来呢?
后来,全村只有我们家没盖新房,大伙暗地里都说我懒,窝囊。我们最初没觉得怎么样,只觉得自己过得还不算太坏,只是和别人不一样。但久去久来,说的人多了,心中就开始不是滋味了,特别是村里许多人都把小孩子送到镇上或城里读书的时候,妻有点坐不住了。说,要不,我们还是进城去打工?我想想,也觉得该试试与以往不一样的生活是什么样子的,于是就出来了。
叶疯子说:看来,我们俩真是投缘,我当年的想法也和你一样。我本来觉得乡下没什么不好,相反还觉得很快乐,可大伙都死赶活赶想着回城,好像不回城就和别人不一样,就亏死了一样。我觉得乡下挺好的,只是觉得吃肉少了点,后来,想着跟大伙回城可以多吃点肉,就走了,结果……
那,那个女人呢?
没,没有联系了,她应该和我一样老了吧?这是我最伤心的,在乡下,我至少是自己和那个女人的王,可在城里,我活得像只狗,有时狗都不如,是狗的狗。我后悔回来,但,没脸再回去了!
叶疯子长叹一声,像一只将死的狼。
卖葫芦丝的也叹息了一声,更重更悠长。
那你的老婆呢?
进城之后,她去火锅店打工,我没人要,就做葫芦丝卖。起初,隔半个月见一次面,跟做贼似的。后来,就连人影子也见不到了,火锅店老板娘说她跟着男人回乡下了,我是她男人啊!我一点都不知道啊!我就从城里到乡下,又从乡下到城里四处的找,我一刻不停地在大街小巷里奔走着吹葫芦丝,全是当初她喜欢的乐曲,我希望她听到之后能想起我们在一起的那些快乐日子,能追出来,跟着我回家,回到我们自己的生活中去。在别人的城市里,过别人的生活,我实在有些累了。
在别人的城市……过别人的生活?
叶疯子喃喃地重复着卖葫芦丝人的话,脸上不觉有一种顿悟的抽搐感。他发现,折磨了自己几十年的一些古怪想法,竟被那人轻轻的两句话给解答了。这几十年,他一直挣扎和抗拒着与自己和世界找别扭较劲的种种不可思议的行为,终于找到一个合理的解释。他为这答案激动得手足乱颤,端起酒,抖搂着递到嘴边,脸和胡子上,酒花乱颤。他仰着脖子,将酒灌了下去。因为生病的缘故,他已很久没有这么放肆地由着性子喝酒了。喝完,一抹嘴,斟上一大碗,递给他新结识的这位朋友:来,干了它,再吹,再吹一首。
卖葫芦丝的人端起碗,一口喝下去,拿起葫芦丝,又吹。
这天夜里,“春天花园”完全沉浸在一片温暖而详和的音乐中。连平日闹得最凶的叫春猫们,似乎也被音乐感染,变得温柔平和了。
第二天早晨,当早起的人们从叶疯子门口经过时,见两人都面带微笑地坐在那里,一动也不动。
再后来,卖葫芦丝的人醒了,而叶疯子却再也没醒来。二当家做主,将叶疯子的地盘转租给他,他几乎不带任何东西地住了下来,并接收了包括塑料酒桶在内的不多几件遗物。在枕头下的一根斑竹管里,找到了745元钱,全是元票,刚好够他的火化费,一元不多,一元不少。
叶疯子的骨灰,据说被卖葫芦丝的送到乡下,撒在了花水河里。之后,人们就没再听到卖葫芦丝的人说什么话了,只是更急更奔忙地在城市里穿梭着,吹那些越来越少人愿意听的乐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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