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几起事件引起舆论的高度关注。其一是经济学家茅于轼在沈阳和长沙的讲演会遭遇抗议,一些人在网上网下一片诅咒和叫骂;另一起事件则是北大教授孔庆东在网络上骂前来和他讨论其诗歌“格律不对”问题的网友为“狗汉奸”,被海淀法院一审判决其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200元、给付公证费1000元。
在这个传播越来越方便的时代,人人手中有微博、有论坛、博客和麦克风,每个人的表达能力和机会越来越多的时候,我们应该如何珍惜并表达自己的意见?通过表达和传播,更大可能地传播我们对社会的想法和观感,以取得更多人的认同,并由此将社会向“我们想要”的那个方向推进,这应该是一种通理。
无论自我定位为什么样派别的人,其发表见解和想法的基本初衷和流程,大致如此。只是某些人更注重于对平等的追求,某些人更看重于自由,某些人更注重于精英对社会的引导,而某些人更注重于发动群众,有些人更看重效率,有些人更看重公平……这些观点,大多数是可以共存,并在不同的层面里展示或影响社会的某个方面的。
如同盲人摸象故事中盲人们对大象的认识一样,摸到耳朵的和摸到鼻子的,摸到腿的和摸到尾巴的,在各自的视角和点位上发现了问题的一部分。而如果他们感觉自己独家掌握了真理,且必欲将别人的看法踢翻打趴,那么,他们就失去了客观了解真相的机会,甚至会在误区里越走越远,在困境中越陷越深。
应该承认,在当下社会的语境中,很多人并没有认识到自己认知的局限性,而又放大了表达的愿望,直接导致社会各阶层和意见群落的对话空间逼仄化,无论是在网络上,还是在现实的辩论场,大家带了嘴而不带耳,只想表达而不听取。而表达,又以情绪化表述为主,许多问题,从情绪始,到粗口终。如同互喷污泥,都搞得臭烘烘的,对弥合共识断裂层,解决问题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直至不同意见的人见面,你骂我为某奸,我骂你为某奴。用最恶劣的辩论方式——即断章取义地简单化对方的观点;造谣诬陷对方的人格;然后动之以粗口与老拳。这种方式所通向的,便是突破法律底线,危害社会安定,催化族群分裂。其害处之大,令人难以想象。
因此,大家应该珍惜自己发言的权利和机会,以理来服人。如果一个人内心有值得坚持的正当信仰,是不需要用过激的甚至丑陋的手段去表达和维持。而从心理学角度来讲,骂人或打人,已是绝望和崩溃的表现,这对表达自己的主张,特别是辩论参与者以外的观众们如何看待我们的主张,影响很大。如果一个人内心有值得坚持的正当信仰,是不需要用过激的甚至丑陋的手段去表达和维持的。
行文至此,我猛然想起几天前在成都人民公园看到的景象:在那片城市中心难得的绿地上,挤占着几十家老年乐队,大家的巨型音箱和卡拉OK机间隔只有几米,大家都在拼尽全力地唱,而不计较和听别人的,于是,整个公园就变成了一片混沌的炸响地,谁也听不清谁在唱什么,大家只有不断地增加音量,直至所有路人,甚至小鸟,都不敢做半步停留。
这让人想起了微博,和某些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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