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江西宜春“夺刀考生”柳艳兵的事迹引发社会广泛关注,8日出版的《人民日报》头版以图片新闻的形式刊发了他的事迹。很多人认为,尽管柳艳兵因为伤势影响错过了高考,但他不顾危险勇斗歹徒的行为,在人生考场中已交出“道德满分”答卷。然而,关于柳艳兵是应该被“保送进大学”,还是补考、加分?在网络上形成了不同观点。各种答案之间,还有着不近的距离。细细品味这些观点并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可以窥测出真实的舆情和民意,以及左右其运行的现实逻辑。
主张保送柳艳兵进大学的人们的理由是:他不顾个人安危勇斗歹徒并负伤的行为,足以显示其在做人的准则和价值观上的可贵之处。他的这种品质,恰好与我们社会急需褒扬和鼓励的品质是吻合的。让这样的人得到一个好的奖励和归宿,是对正气的鼓励和对世道人心的安慰。给予他任何样的奖励,都应该是不过份的。这样的好孩子都不能保送上大学,教育部的部长应该吞粪自尽云云。
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柳艳兵的事迹的确感人,而且也值得歌颂和鼓励。但是否需要用“高考成绩”来作为奖品,则应该慎重。因为,高考毕竟不是“感动中国”人物评选,它虽然饱受各种诟病,但比较而言还算是相对公平的一种录取方式。一旦将成绩以外的因素作为考量标准,势必会因为各种出口太多,而最终影响到录取的公平性。而且,强调“道德加分”,不排除在未来的高考中,出现各种真假难辨的“事件性加分理由”。这样会加大考评难度,使高考的公平性受到损害。这对其他考生是不公平的。我们这个国度,曾经用过以手上的茧子大小来作为大学录取的标准,将其校正过来,不知道费了多大的力气。
还有一种观点则认为,柳艳兵的见义勇为行为值得鼓励和嘉奖,再隆重再巨大都没有意见。他可以获得与此相关的一切精神和物质的奖赏。但是,就现行的江西高校高考政策没有见义勇为加分的相关规定,在人大或相关法律机构没有做出调整之前,贸然做出与现行政策不相符的“加分”或“保送”,就是一种随意性过强的“人治”举动,对法治建设是不利的。当然,在包含奥林匹克竞赛、“明天小小科学家”、甚至连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跆拳道、网球等体育技能特长都能加分的几十条加分理由里,居然没有“见义勇为”,这确实也是一个值得反思的导向和价值观的问题。
也有观点认为,让柳艳兵单独考试,是极其不公平和不人道的行为。因为他伤势尚未痊愈,且经过重大人生波折,很难以最佳状态考出好成绩,让他补考,是一种看似公平,实则不公平的办法。最合理的办法,是应该参考他平时的成绩,以年度的平均成绩,作为高考成绩,这样可免除他重考之苦。至于对他的义举的表彰,可以未来的择校与录取中体现。如果不根据他的实际成绩,而将他放到一个他胜任不了的学校或专业里,未必不是在害他。
以上几种观点,应该说都是局部成理的。但就大的形势而言,多数人还是期待对“夺刀考生”,有一种能让众人得到安慰和激励的奖励。要让一个人快乐,莫过于给予他最期待的东西。相信这个因见义勇为而失去高考机会的考生,最期待的莫过于得到他经过多年苦读最终取得的成绩,并如愿进入他想去的大学学习。对他的奖励,究竟是“免考保送”,还是“补考”,抑或“加分”,更为公平一点?这确实是一个不止令教育部门纠结的问题。如何做到既宏扬社会的道德感和价值观,又不伤及到公平。也确实很考手艺。
目前,江西的各高校,已纷纷向柳艳兵抛出橄榄枝,清华大学也审慎地表示:“若他在参加高考补考后,有意向报考清华,那么清华将会积极地为他提供帮助。”而柳艳兵则表示:“将以最快的速度迎接补考……(如果考不好)会选择去外地打工!”可以肯定地说,不论对他采取什么样的奖励,此事件所造成的社会影响,已不可能将他送到他所想象的那个悲情结局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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