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昏暗的街头,闪着粉红灯光的发廊。叼着烟打麻将的时髦女郎,急于把客人拉回家而一再降价的站街女,以及在酒吧迷离的灯火中打着酒嗝昏头胀脑狂跳乱舞的薄衣女子……
 
这些都是电视和报纸上经常出现的画面。记者们通过暗访,对三陪女的生活状态进行了半深入的切入。所谓的半深入,是因为记者们更多地关注三陪女们颇有些桃色意味的谋生细节,而不会关注“她们为什么选择用这样的方式谋生”这一更为沉重的问题。
 
我曾经非正式地问过十几个当记者的朋友,他们都是做过此类稿件的,其中还不乏高手。
 
我的问题是:“你为什么喜欢做曝光三陪女的稿件?”
 
我得到的答案很多,把它们整理了一下,作为一个资料摆在这里。也许对研究社会学和新闻学的学者们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记者们回答得最多的是:做此类报道安全。只要不是在“两会”等有重大政治活动的时间做,一般都不会招惹什么麻烦。因为做这种报道,通常都是高举道德旗帜,对社会的阴暗与不和谐因素进行洗涤。有关部门不会为此有什么反弹,反而会高姿态地配合采访甚至出动人马将情况严重的地方扫平,可以皆大欢喜地收场。
 
除此之外,还有另一个层面的安全:即任何一个被曝光的三陪女,都不可能到报社来为新闻是否失实而扯皮甚至诉诸法律。不像别的舆论监督类稿件,用左脚踢人写成了用右脚,也会告得你鸡飞狗跳。而往往一旦招惹上这类纠纷,媒体不管有理无理,都处于下峰。在某些主管部门的心目中,有理无理是其次,惹出纠纷就是罪过。
 
记者们回答得第二多的,是此类新闻“有卖点”。这对于自谋生路的市场媒体来说确实是再合适不过的理由。“三陪女”妖艳、暧昧的生活状态,是许多读者关注的。对于某些市场媒体来说,读者的兴趣便是他们的兴趣。于是,不惜版面和时间,先把“三陪女”讲价拉客甚至挑逗人的场面极尽渲染之能事。当然,在展示的同时,决不能忘记加几句义正词严的驳斥和批判。最后必须加一段警察冲入,“三陪女”和客人赤身裸体无处遁形,正义最终战胜邪恶的光明结尾。而很多媒体,正是借着批判和打击的名义,在做着渲染的事情。
 
记者们的第三个答案有些出乎预料,他们说之所以做这类报道,主要是熟悉。因为大多数记者的生活层面都在社会底层,与“三陪女”们的生活基本持平。有的甚至就住在一个小区,平常甚至有些交往。少数记者甚至独在城市之中,孤独时免不了也去消费过。因此,对“三陪女”们的生活状态和谋生诀窍,以及活动轨迹都了如指掌。在他们找不到线索写不出好稿的时候,自会把视点放到既好发表又不容易惹祸而且做起来轻车熟路的“三陪女”身上。
 
写这篇文字的目的,不是想为“三陪女”们辩什么冤,它们做了有违社会道德的事,自该有社会的道德利器以匡正之。只是我觉得,如果一个社会的媒体公器,把监督的着眼点太过于集中在她们身上,则有些用力过偏,甚至难免有欺软怕硬之嫌。毕竟,解决苍蝇泛滥,最重要的是填掉臭水沟搬掉垃圾山将旱厕变为抽水马桶,而不是拿着苍蝇拍对着一个个具体的苍蝇进行追打。
 
舆论监督不能也不该是向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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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颖

曾颖

1190篇文章 2年前更新

专栏作家。以评论、小说和杂文写作为主。曾在《南方周末》、《北京晚报》、《读者.原创》、《新京报》、《华商报》、《羊城晚报》、《南方人物周刊》等多家媒体开设专栏。其中“冒牌经典”和“民间记事”系列引起较大反响。主要作品:《阿Q后传》、《著名乞丐王大成 》、《 民间记事》、《大话伊妹儿》、《冒牌经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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