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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媒体曝出一件奇葩的事情:一个女子,为了其年老多病的父亲能享受到城市的医疗保险,而动念要将父亲的户口迁至她所在的地方。如果按她所想选择的买房入户方式上户,她的住房面积必须超过七十平方米,而她的住房条件并没有达到这个数字,于是迁户行为受阻。有高人指点,说她可以以另外一种方式,即以与父亲结婚的方式,把父亲的户口办到现居住地。这种不知道是开玩笑还是恶搞的“高招”居然被她听了进去,于是,她开始运作,将自己成功地嫁给了父亲,我不知道她是怎么样劝说父亲和母亲,以及用什么样的说词和手段征服了民政部门的办证人员,但最终的结果是,她终于和父亲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夫妻。但她意料不到的事情是,万事俱备之后,东风却没有来,她的迁户申请,仍然没有得到认可,父亲的入户条件,仍然不合适。本以为恶心了自己,就可以成全事情的她,最后只得到了恶心。于是又想去解除婚姻,而民政部门此时又不知道什么原因,不给办理离婚手续。于是,只有将父亲告上法庭,请求法院解除这原本就不该成立的婚姻关系。法院依法解除了他们发婚姻关系,又将这可以与“人咬狗”媲美的奇葩事件,作为普法案例交到了媒体手里。于是,这一场只有在搞笑段子里看到的拍案惊奇式的案例,得以传播天下,并引来巨大的争议声音。

  针对此事,有以下几种声音:第一种声音,认为这是继断脚自医或开胸验肺之后的又一个剧烈的事件,暴露了当下“二元结构”的户籍管理制度下急需改革的某些问题;第二种声音则认为,这是一起极端的个案,像当下某些为了多分房或补偿款而办理假离婚一样的漠视亲情的投机行为;有人觉得,一个公民用如此极端的方式来争取原本应该拥有的基本福利,是社会的悲哀;而有的人则认为,为了一已的私利而干出如此有违人伦的事情,实在令人发指……

  就像当下众多的社会议题一样,不同的人们,对此事给出了不同的答案和态度。但有一样,大家是没有分歧的,即对这件事情的定性上,无论持什么样态度的人,都无法否认,这是一件不多见的奇事,是一朵如假包换的奇葩,而每一朵奇葩都不是独自开放,看看它形成的过程,你不能不感叹,发明这句话的人的精辟。

  首先,这朵奇葩需要一颗将现实利益看得比人伦和道德谴责甚至法律的权威性更重的奇葩脑袋,这在“道义放两旁,利字摆中间”的现实中不难找到。创意产生之后,需要说服一个头脑比较传统的老父和老母,还是有一定难度,毕竟,对于“父亲和女儿结婚”这样的事,大多数脑袋还是盛不下的,不知道她是通过什么样的方式,让家人们接受了这常人难以下咽的说词。

  真正最难的关口,其实应该是结婚登记部门,这个管着人们幸福的关口,想必应该不比申请一个QQ号容易,必要的身份证明和社会关系,大致也应该查一下。但奇葩的是,这一道关口居然形同虚设地将婚姻法中明文规定的一对男女,办理成为合法夫妻,这不由得令人怀疑,民政部门结婚登记处那嘎达,是否有电脑?如果有,是否也是连入互联网的?如果联了互联网,想必和公安局也应该有点联系。如果有联系,结婚的两人是否是父女关系,应该不难查。如果连这都查不到,那就不能不让人怀疑许多经过结婚登记的人们,其婚姻的合法性了。

  这还不算奇葩的极品。真正的奇葩的极致,是促成这一奇葩事件背后的与许多民生利益紧密挂钩的户籍制度。这种在历史上发挥过巨大稳固作用的政策,已被证明越来越不符合社会发展的需求。人与人之间,因为户籍差异,而受教育权利、就业机会、就医条件和其他各种发展机遇甚至出车祸的赔偿金额都不一样的状况,已严重阻碍了社会社会的公平,使权利和责任,权利和义务,一直未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平等。它已成为了一个不折不扣需要改革的奇葩政策,是包括“父女结婚”在内的奇葩事件的源头和背景。多年来,各地政府部门都尝试着推行过各种创新性的制度调整,但它们最终只是治标性质的修补,还很难说有根本上的改变。而其结果,是城乡二元体系并没有从根本上打破,甚至连城与城之间,也开始出现了差别。于是,就有了本文主人公这样的奇葩,干出了“父女结婚”的奇葩事情,而最奇葩的事情,她们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所想求得的,并不是数额巨大的意外之财,而是一个公民再正常不过的民生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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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颖

曾颖

1190篇文章 2年前更新

专栏作家。以评论、小说和杂文写作为主。曾在《南方周末》、《北京晚报》、《读者.原创》、《新京报》、《华商报》、《羊城晚报》、《南方人物周刊》等多家媒体开设专栏。其中“冒牌经典”和“民间记事”系列引起较大反响。主要作品:《阿Q后传》、《著名乞丐王大成 》、《 民间记事》、《大话伊妹儿》、《冒牌经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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