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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网上热传一段视频。视频里,几个男子疯狂折磨一个小男孩,不仅用树枝打他,还把他捆绑起来扔进水洼里,拍摄者不时还发出嬉笑声,而孩子已经哭得喘不过气来。经当地官方确认,此视频内容发生于1月6日下午2时许的广西钦州市灵山县旧州镇,目前涉事的5人已全部被公安机关控制。5名嫌疑人均是男性,当地人,最大18岁,最小14岁。灵山县旧州镇政府党政办陆主任告诉记者,被打男童方小明(化名)今年11岁(并非系网传的5岁,但孩子的身材明显瘦削偏小,看起来与实际年龄太不相符),因父亲去世母亲离家,多年来由其叔叔抚养照顾。被打则是因为几天前他在网吧偷走了打人者黄某的苹果5s手机。
已经记不清这是网上热传的第几次青少年暴力视频。我们无从知晓视频发送者的初衷是什么,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对打人以及发视频这件事情的认识,他们没有最基本的耻感。从拍摄者现场的嬉笑声可以感觉,他们甚至觉得这是一件很好玩的事情,其中似乎还包含着一点“替天行道”的侠义感。因为,据说他们打的那个孩子,“偷”了一部手机。在他们看来,“教育”这个孩子,似乎天然带着一种不容质疑的正义感。至少,在打人的半大孩子们的价值观里,是这样的。面对那个也许只是对手机有着好奇的小孤儿,如果他们心中稍有一丁点儿悲悯和对法律敬畏,对暴力都会有违和感,就不会有那么严重的判断和应对,起码,不至于下得了那样的重手,或者将录制的视频上传至网络。至少,不至于笑得那么开心。而在这个事件中,最可怕的,就是打人者和拍摄者充满快感的笑声。
这说明,在他们的价值观里,这并不是一件羞耻甚或不妥的事情。这是我从这件事情中,看到的最令人担忧的地方——在某些缺少人文教育和法制教育的人看来,以暴制暴,对弱者拳脚相向,是最自然不过的选择。殊不知,在拿手机和残忍施虐这两件事情上,后者的恶劣程度、可能担负的法律代价,都远远高于前者。特别是,当一群壮实的半大男人对一个孤儿施虐时,实际上已与正义感没有半点关系。相反,他们挟所谓正义感干的,是一件没有成本压力的凌弱之事——以一个好的由头(偷手机),干了一件快意的欺凌事件,反正孤儿也没人管。殊不知,在网络的发酵下,这事搞大了。
从这件事情可以看出,加强法制教育、人格教育,必须从增加青少年的暴力耻感入手。要让他们明白,正义,必须通过正义的程序和手段才能达成,任何一个人都没有权力对他者粗暴相向。因为,以任何非正义方式和名义行使的暴力,都是可耻和有罪的。如同电影《老炮儿》中的“六爷”所言:一码归一码。偷手机认手机的处罚,打人认打人的罚,不能将不同的事情,不分青红皂白扯在一起,然后凭意志快意动用私刑。那样,就离法律和秩序,越来越远了。但这道理,不仅是打人的半大的孩子,就连很多网上网下围观的大人,也未必能够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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