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中午12时许,河北丰宁满族自治县一男子驾驶小轿车在中学门口连续撞倒23名学生。目前,肇事者已被公安机关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刑事拘留,并于25日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据媒体报道,驾车男子殷铁军,现年48岁,离异,无固定职业。因其对女儿殷晓雪被害一案一审判决结果不服,产生寻机滋事念头。
据媒体和网络上的信息显示:两年前,殷铁军刚上高中没多久的女儿殷晓雪成为丰宁县某大酒店老板尹兆兴的“小三”。后来,尹兆兴的“原配”封某让尹兆兴的司机把殷晓雪杀了,然后埋起来。东窗事发后,4名做案者分别被判处死刑和无期或十五年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尹兆兴未被追究法律责任。这一系列信息中,究竟哪一条是殷铁军不服的理由,包括官方新闻发布中没有明确说明。
殷铁军的不服,也许有以下几点:一、“刚上高中没多久的女儿”殷晓雪,何以成为大酒店老板的“小三”?此事是女儿被害的源头。酒店老板与未成年人发生关系,只被定为“非法同居”未被追究法律责任,是否是他心存不服的主因?其二、直接出谋并筹划并致其其女儿死亡的仇人封某,在一审中未被判处死刑,让他产生女儿“冤未伸,仇未报”的感觉;其三,则是在他上访的过程中,也许遭遇到过令他愤怒和不爽的场景,进一步加剧了他的“不公平”感,进而产生极端的想法。从他在撞车发生之后点燃汽车企图自焚的行为来看,他在做案时,已做好了毁人和自毁的准备。
无论出于什么动机,干下这等令二十多个孩子陷入伤痛,几十个家庭陷入悲伤,整个县城陷入恐慌,整个社会都惊讶和痛恨的大案,都是不可饶恕的。人们哀他“谷子地里丢米,到高粱地找”的糊涂,恨他“受了委曲向更弱者下手”的怯懦。但人们更关心的,可能是造成他糊涂和怯懦的原因——究竟是些什么样的“不服”,造就了“他性情偏执,存在厌世情绪,产生寻机滋事念头”,请别告诉我们他天生就是恶人,这些念头是与生俱来的,那样,就太侮辱人的智商了。用元芳的说法——这背后必然有“故事”!
笼统地总结一个给社会造成巨大伤害的罪犯的犯罪原因,是不负责任的,也更不利于预防和杜绝下一次悲剧的发生。这本不是一件动辄就往“社会”或“体制”之类大词上扯的糊涂案,而是一件有具体指向的个案——“女儿的死”与“心理失衡产生报复社会并向无辜者下手的恶逆变”有直接关系。因此,查清肇事者在女儿的死案件中的种种“不服”,是非常必要的。虽然,这无法减轻他的罪孽,也更无法改变他已给社会造成的伤害,但对摸清事件的来龙去脉,堵住存在于各环节的安全隐患,并杜绝类似的悲剧发生,是有巨大作用的。此前,已经错过了一个杨佳,就从殷铁军开始吧。